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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tart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

「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U-start)

一、計畫簡介:

為建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提供甫出大學校門青年一個實踐夢想的創業場域,教育部自98年起推動「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以產學合作計畫為基礎,適時利用微型創業的彈性及育成協助,提升大專畢業生創業機會,期激發大專校院產學合作能量及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 106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應至少3人組成創業團隊,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為近五學年度(包含應屆)畢業生或大專校院在校生(含學士及碩博士),再與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結合,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15案為限,由各校院育成單位檢具「創業團隊營運計畫書」及「育成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依創業計畫完整評比,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學校育成輔導費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獲補助基本開辦費之團隊,經參與第2階段創業團隊績優團隊評選且成績績優者,可再獲25萬元至100萬元創業獎勵金。

二、申請對象: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即101至105學年度)畢業生或大專校院在校生(含學士及碩博士),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

三、申請限制:

◆ 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五學年度(包含應屆)畢業生或大專校院在校生(含學士及碩博士) 。

◆ 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成員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 團隊成員均應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在職專班學生亦同)。

四、106年度U-start計畫執行期程 :

◆ 第一階段-106年8月15日至107年2月14日。

◆ 第二階段-獲獎創業團隊自與育成單位簽訂進駐合約起,為期1年。

五、計畫聯絡資訊 :

◆ 歡迎加入U-start臉書:http://www.facebook.com/USTARTFans

◆ 諮詢服務專線:02-2331-6167#7215、#7214

六、計畫要點: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經費審查作業要點(作業要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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